考试通知
考试通知四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通知 篇1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根据部分地区公布的报名通知,20xx年执业药师考试将继续使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目录,广大考生可以参考20xx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专业目录,并关注的消息。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试范围
已取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单科(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
教育理论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规划教材《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类参考用书,省教育厅不组织统一征订。
三、考试具体事宜
1.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xx年3月22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2.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在20xx年内申请教师资格时有效,20xx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于20xx年3月6日前将本市所辖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报名统计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和考试费用上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
4.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xx〕308号)规定执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5.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办,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市教育局要广泛宣传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答疑解惑,做到过渡对象人人知晓,确保这部分人员考试和认定工作安全平稳。
2.各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中的过渡人员范围,认真细致核对报考人员的有关信息,确定过渡考试人员,严禁不符合过渡政策的人员参加考试。
3.各市教育局要合理安排过渡人员考试报名时间,按时、保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
4.考试结果公布后,各市教育局要及时安排本市过渡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过渡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程序、办法与改革前相同。
考试通知 篇3
各位考生:
20xx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将于6月30日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国家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机考)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时间为7月1日—18日,请实践技能通过考生按时登录国家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
查询入口 >>>
考生网上交费须知:
1、缴费系统仅支持IE内核浏览器(含IE、360浏览器等),请您按照页面上的【IE设置指南】按照相关步骤设置您的浏览器。如设置完成后仍不生效,则需升级浏览器版本。
2,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系统目前暂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缴费。
3,本系统目前支持五家银行缴费,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缴款人可选择的缴款银行可能根据缴款人所属区划而不同,请确认选中的.银行是您需要的银行,请确认开通了缴费银行的网银功能,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不支持信用卡缴费。
4,如缴费完成后,确认银行卡已经扣款,但通过网上缴费平台或报名网站并未查询到缴费成功信息,则无需重复缴费,次日对账后可再次确认是否已经缴费成功。
考试通知 篇4
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
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初中学校科学备考,增强初三学生的中考适应能力,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全市初三中考适应性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上午
下午
20xx年5月3日
语文
8:30-11:00
道德与法制、历史3:00-5:30
20xx年5月4日
数学
8:30-10:30
物理、化学3:00-5:30
20x年x5月5日
英语
8:30-10:30
二、试题命制依据
本次考试试题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有关要求命制。命题范围、试题结构、题型设计、题量及难度、考试形式、答题方式等完全按照我省20xx年的最新中考要求。
三、考试组织管理
1.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全面负责,教研室具体实施。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机构,由分管教学业务工作的副局长牵头,组成本次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工作。
2.领导组下设保密组、考务组、网上阅卷组、后勤保卫组等工作机构,考务工作要结合本次适应性考试的实际,按中考程序标准和要求组织考务的各项工作。
3.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在考前组织召开县级考前动员和考务工作培训会,确定各考点负责人,将市教育局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考务安排
1.本次考试以学校设考点,所有考生在所在学校统一参加考试。
2.每个考场的人数严格控制在30人(尾考场按实际人数安排)。
3.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认真安排考试监考工作,选派认真负责的老师参加监考,监考教师人数为每个考场2人。
4.本次考试实行全市网络阅卷,由各县教研室统一组织答题卡的扫描上传工作。每科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扫描上传,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当晚七点前完成全部试卷扫描上传工作。
5.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提前安排阅卷人员,每学科统一安排一个阅卷点。全市统一网上阅卷的时间为5月6日至7日。具体事宜将在市级考前动员和考务工作培训会上做安排。
6.市教育局将于4月23日上午9:00在市教育局教研室召开考前动员和考务工作培训会,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负责网络阅卷技术人员按时参会。
五、保密要求
1.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要对考试保密工作统筹领导,全面负责,负有主体责任;校长和教研室主任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考试试题(卷)实行统一送达,集中管理。5月2日上午试题(卷)统一送达各县(区、市)教育(科技)局,统一保管于县保密室,开启24小时监控。
3.各校要严格措施,确保试题(卷)安全。5月2日下午,各考点从保密室领取试题,不得提前领取。试题到学校后,学校要派专人负责,将试题存放于有监控设备监控的专柜之中。试题保密工作举报电话:xxxxxxxxxxx。
4.在整个考试过程中,所有与试题有接触的人员,考试期间一律不能带手机进入工作场所。
5.保密工作不按规定要求执行,出现试题泄露情况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1.认真做好考生信息上报工作。本次考试考生数量申报要填写附件1(制卷、收费、开发票使用),学生条形码数据按照附件3(编码规则)申报,并填写附件2(制作条形码使用)。
2.各报表均由县(区、市)教研室组织,以校为单位填写,报市教研室邮箱:xxxxxxxx。附件1、附件2上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
3.各县要认真做好考务安排,各县的考务册电子稿要在4月20日前发到邮箱:xxxxxxxxx。
4.本次考试费用由各初中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出,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xx年5月中考模拟考试报数表
2.20xx年5月中考模拟考试学生(准考证号)编码信息表
3.晋中市20xx年5月中考模拟考试条形码编制规则
晋中市教育局
20xx年4月16日关于组织全市20xx年中考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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