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责任书的重要性,签订责任书能激发我们想尽办法去胜任岗位需要。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1尊敬的家长: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您家庭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学校要求您的孩子严禁乘坐非客运车辆和超载的车辆。宁可您耽误点时间,辛苦一点,亲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也不能图方便一时,而终生后悔。学生的安全是我们的责任,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同班主任、家长、学生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1、家长对你合租的车辆要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不可松懈和儿戏,也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2、家长要教育孩子坚决不坐非客运车辆和你合租的超载的车辆。尤其是雨天、风雪天和路况不好时,绝对不能乘坐超载的车辆。学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风雪天和路况不好时,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3、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乘你合租车时,要等车停稳后,再有秩序地上下车,同学之间要相互照顾和谦让;骑自行车时,靠右边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车观察,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再行走;学生上学、放学时,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学生时期既幸福快乐,又学习进步,成为未来的有用人才。学校只进行对学生安全进行教育、上报监督车辆是否安全、及时提醒你注意车辆安全。你租的车辆在路上出事的责任与本校绝无关系。
班主任(签章)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大满镇四十店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2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家校联动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班主任责任
1.学校没有设校车接送学生。
2.学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请交警部门来校进行安全讲座、宣传。
3.学校、班主任加强学生离校时的监管,疏导学生安全离校,劝告学生严禁乘坐超员车和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4.学校开校门时间:早7:40,午:冬季2:05夏季2:35,家长不要把学生提前送到学校。
二、学生家长责任
1.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学生乘坐私家车上下学的,由家长监管好孩子安全。家长租用其它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即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营运证)。坚决不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不安全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超速、带病、酒驾、无牌无证、无保险、无客运营运手续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不得乘坐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的超员、超载车辆。近日学校调查了解到小饭桌租用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严重,威胁着学生安全,请家长督促检查,对超员车现象予以批评、制止。
4.家长要与租用车辆驾驶员或车主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或协议》,并保存好交费单据,既能保证孩子的健康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更能在意外发生后有效维权。
三、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所乘坐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学生所乘车辆有超员现象应立即拒绝乘坐并告知家长、交警和学校。
2.学生所乘车辆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3.学生所乘车辆驾驶员酒后驾驶。
4.学生所乘车辆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5.学生所乘车辆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
五、家长要与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责任分明,双方要严格认真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代表(班主任):
____年级____班
学生:
家长:
20xx年12月5日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3车辆接送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政府、学校和家庭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工作会上的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为确保车辆接送学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要求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结合学校、学生个人实际,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行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
(2)学生也要经常进行自我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保护意识。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家长要配合学校时时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和交通安全规则,听从学校的安排;
2、上下车做到不跑不抢,秩序井然,规范有序;
3、行车路上教育学生自觉维护车内秩序,不吵不闹,不把头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孩子时要根据学校上下学时间准时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学送孩子时也要根据学校所规定的时间准时、准点把孩子送上车,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学校家长学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确保学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拨打“110”“120”等号码功能。
3、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按时、按点上下车,共同完成车辆接送学生工作,保证学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长和学生如果未能按照学校本《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而出现意外,学 ……此处隐藏2887个字……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6、学生上、下车不得拥挤,按秩序上下、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7、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本学期不能再乘车。
附:跟车教师负责的站点:张英老师:(小冲、刘湖、郑王家、范湖、齐湾、砖厂、大桥1-3队、7队),肖老师:(姚山、闫坡、刘湖北、郑王家、大冲、大桥4-6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20xx年9月1日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11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 4)驾驶员酒后驾驶。
(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级:
姓名:
班主任签字:
20xx年2月18日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12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乘车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由我校(甲方)与________学生家长(乙方)签定乘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1、按我校规定时间、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_早上:_______ ___接,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点变更或新到同学的必须与学校及随车教师达成协议后,有安排的情况下带好第一次接送路线及站点。
3、如果没有按我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请家长自行安排学生到校上课。
4、如果家长没有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校车将把学生带回学校,请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
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6、如家长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而又不需要校车带回学校的,请家长直接找班主任和随车教师协商。
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或去网吧、走同学、与不三不四的人接触玩耍等。
8、乘车期间不听随车教师的指挥违反规定的安全责任自负。
9、上下车不得拥挤,秩序、观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下车。
10、乘车学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学校规定乘车,其责任自负。
11、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不退任何费用并处以本期不能乘车。
12、乘车同学候车期间必须排队、佩戴校卡、红领巾,否则,随车教师有权拒绝上车。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末。)
金华学校(甲方): 学生监护人(乙方):
安全主任: 学生家长: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13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接送车辆按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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